省政协委员江振长:尽快组建食品安全村级协管员队伍
根据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食品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不得免检。然而,目前县(市、区)在食品安全检验方面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严重不足。对此,他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食品药品检验平台的投入,推动市、县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健全完善,让县一级的政府部门能履行职能。
他介绍,目前福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有45.2万家,平均每一个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需监管约92家,这还不包括数量众多的无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责任大、任务重。为此,他建议尽快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发动乡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共治共管,让监督人员深入乡村,从源头上把控好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9-02)南宁检验检疫局加强部门联动保障世锦赛食品安全
- (2014-09-03)欧尚引入第三方检测 确保食品安全
- (2014-09-03)京东牵手9省市共建“食品安全云” 云计算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 (2014-09-03)食品安全拟推强制险 国内食品检测市场机会?
- (2014-09-12)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赛默飞推出单四极杆气质多农残快速筛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