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总局、质检总局签署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
2015年12月31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签署两局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两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合作进入新阶段。备忘录签署主要目的是,加强国内食品、进出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工作的紧密衔接配合,避免监管空白和重复,形成监管合力。
根据合作备忘录约定,双方将在进口食品及其市场主体监管、出口产品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和检验机构、食品认证管理等方面加强衔接配合,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数据共享、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国际交流、法规宣传贯彻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强化合作机制。双方将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和联络组,推动和保障合作备忘录落到实处。
双方还就加强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了会谈,两局均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务实高效、运转顺畅的衔接机制和绿色通道,共同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为保障广大人民食品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质检总局副局长吴清海和双方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备忘录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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