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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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出厂未经检验 天津钟乐豆制品背“八宗罪”

2015-12-29 14:47:12 来源: 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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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豆制品因其营养丰富、易于消化,成为众多消费者餐桌上的美食。而日前记者跟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天津一家日产近十吨豆制品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却发现了诸多问题。涉嫌违法的食品已经被执法人员全部封存。

  日前,记者跟随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天津钟乐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大门口。

  走进车间,记者看到,该厂的消毒措施根本就是摆设,员工不需要任何消毒就能随便进出生产车间。在一台大型面皮机前,一名身穿满是污渍围裙的男员工正在做着豆皮。在香干加工车间里,大量装进箱子的成品就直接摆放在地上。员工从产品上直接迈来迈去。

  执法人员对现场正在加工食品的七名员工进行检查发现,其中只有三名员工进行了健康体检,其余四人中甚至已经有人在这里干了半年多,却没有体检。

  来到该厂的成品库内,只见不合格区内的货架上摆放有至少上百斤豆皮。当执法人员询问这些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时,仓库管理员却表示这些都是“合格品”。在该仓库的合格区内,则摆放有十多箱包括豆皮、豆腐丝、香干在内的多款成品。而翻看发现,这些产品全部没有生产日期,更不用说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等必要信息了。拿起一款香干,执法人员询问这些产品的生产日期,负责人回答说是本月22日生产的。至于何时打上生产日期,则是在出库时。

  接下来,执法人员对该厂的食品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验室内根本没有进行检测的迹象,而且现场无法提供出12月1日后的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也就是说,该厂12月以后生产的产品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经过了检验合格,就销往了市场。据该厂负责人介绍说,这些产品主要销往金钟、红旗等大型批发市场。每天该厂仅原料黄豆就会使用五六吨,产品至少在十吨左右。此外,该厂不合格品的去向记录也不全。

  鉴于该厂存在大量问题,执法人员当即将现场发现的没有生产日期的产品全部查封,并立案调查。对于其他问题,也一一责令该厂进行整改,恢复到审查合格时的状态再进行生产。

  执法人员指出8大问题

  那么,该厂到底有多少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指出了八大问题。

  问题一:产品标注的生产日期,应为产品的真实生产日期。出库时再打生产日期已经涉嫌伪造生产日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问题二:《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工作服、帽等。穿着满是污渍的工作服显然不合要求。

  问题三:《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只有确定塑料包装箱合格,才能使用。

  问题四:《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

  问题五:为图自己方便,擅自将原先审查时的多个车间改作他用或者将原先的工序地点改到他处,已经改变了生产环境。

  问题六:《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问题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食品企业的不合格品、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当交给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可以作为饲料等使用,企业要进行严格记录,以避免流入市场。

  问题八:《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规定,无论是原料还是成品必须要隔地离墙,像这种直接摆放在地上,甚至任由工人来回迈过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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