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外卖平台 警惕安全隐患

2015-12-20 11:10:3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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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韩琪

     日前有《北京青年报》报道称其记者在某知名网络订餐平台上进行订餐,结果搜索发现三公里内十家店铺使用同一个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的情况。网络点餐平台所存在的隐患露出“冰山一角”。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足不出户”就能满足生活所需正在一步步成为可能,宅人们专属的各种网络APP也层出不穷,其中网络订餐成为很多消费者选择的一种新型消费模式,但是网络订餐在方便消费者生活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很多隐患。

  对此,国家食药监局近日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起草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民意。草案比现行条例增加了136条内容,首次明确了网售食品的抽检标准,要求网络食品交易平台需备案IP地址、IP审查许可证明、网址等信息,未按要求公开入网商户信息的,或面临20万元罚款。此外,草案还拟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征信系统,与融资信贷等挂钩,以此制约食品经营者的失信行为。

  新法初见效

  然外卖平台监管不力

  今年10月1日起执行的修订版《食品安全法》,首次专门强调网络食品安全监管。这部“最严食安法”中明确规定:网络食品经营需纳入监管,第三方平台需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登记审查许可证。

  对此,阿里相关负责人表示,新食安法上线后公司明确要求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6月上线的企业店铺政策区分了企业店铺和私人卖家,并对二者进行了权限划分。目前,未完成认证的卖家将受到商品发布受限、无法参加各类大促等限制。淘宝业主也印证了此说法,名为“午后小聚”的西点屋老板娘称:“今年年初淘宝开始大规模通知商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10月起不按要求的商户已无法正常发布商品,有时还会进行抽检。”可见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已见成效。

  对于大城市上班族来说,午餐叫外卖既便捷又便宜无疑备受亲睐。然而,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多家外卖平台屡屡被曝光存在一些无照经营的“黑作坊”。这些“黑作坊”环境脏乱差,卫生不达标,食品安全自然无法保证。“这主要是一些外卖平台为了追求快速发展,在审核商户资质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一些卫生堪忧的‘黑作坊’进入平台。”一家外卖平台负责人直言。除此之外,似乎上了平台之后,外卖商家与平台之间再无“瓜葛”。“这些平台和我们没啥联系,也不进行监督,我们和他们关系不紧密。平台给了个送饭的箱子。车子和人都是我们餐馆自己的。平台也有专门送快递的,但是他们送餐的价格贵,我们都是自己送。我是专门送的,也有厨师做完了菜也送”。

  外卖平台目前仍似乎是很多民众的“心头好”,其中最大的原因便是实惠。记者注意到,补贴已成了外卖平台争夺消费者的惯常手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外卖平台上80%的商户不定期推出各种各样的优惠活动,优惠额度常在10元至50元不等,甚至更高。一些商家即使价格不优惠,也会通过赠送饮料、零食的方式补贴消费者。然而,即使再优惠,食品安全问题仍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兴叹”。企鹅智酷公布的《2015年互联网用户外卖使用调查报告》显示,高达52.5%的用户最担心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

  各媒体关注

  无证经营成为焦点

  《福建日报》报道称:“记者打开最近很火热的一款订餐APP,将位置定位在福州泰禾广场,随即弹出周边经营的各类餐饮店铺。记者发现该软件上显示出泰禾广场周边的外卖店铺有72家,其中能显示双证齐全的店铺还未超过半数。记者还发现一家名为福金财快餐的店铺,页面显示商家两证为上传中,不仅两证不齐,而且商家位置只写了小区名字,地址不详。”

  人民网食品频道记者同样使用了该款APP,搜索北京大望路一带的餐饮店铺。除去标明“商家繁忙不接受订单”或“商家休息不接受订单”的各类大小餐饮店铺外,一共营业的商铺有460家左右。在这460家店铺中,有关商家资格认证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商家通过企业营业资质认证、商家通过个人身份认证以及没有标明。

  人民网记者随机打开了“食牛族私房牛肉外卖”、“东崃阁黄焖鸡米饭”、“蒸美味中餐厅”三家认证情况不同的商铺,其中“食牛族私房牛肉外卖”是商家通过企业营业资质认证的,点开商家店铺,在“商家信息”之中的“商家图片”里都显示了该店的营业执照和服务许可证。而商家通过个人身份认证的“东崃阁黄焖鸡米饭”和没有认证标明的“蒸美味中餐厅”则在“商家图片”中没有显示营业执照和服务许可证。而实际上,这种情况在该款APP上非常常见。

  新华每日电讯记者此前也曾对此进行过报道,称使用该APP查询到一家名为“美味龙虾”的商家其商家营业执照和商家许可证均处于“上传中”状态。对此,该款APP的官方回复是:“由于公司早期发展呈现迅速扩张的态势,因此一些早期的商户可能没有相关执照,网站现在只能是对一些被投诉的、没有牌照的商户进行清理,或者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牌照。”

  监管无盲区

  第三方平台担负责任

  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张曙光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外卖存在两个安全隐患,一是运输过程中的,一是制作过程中的。餐饮分冷藏和热藏两种,冷藏餐饮温度需在0-10摄氏度间,而热藏餐饮温度需达到60摄氏度以上,如果食品在运输过程当中,设备不好就会不符合这一规定,造成隐患。另一种就是家庭作坊,脱离了监管其食品原料来源和加工制作过程,可能会不符合相关要求。”

  此前,我国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传统餐馆,对新兴的网络外卖平台并没有明确的证照要求或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监管处于盲区。不过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食品监管和外卖平台应负有的责任将不再是盲区。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另外我国《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第26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由此可见,消费者通过网络APP这种新兴模式进行点餐,平台也应对商家资质承担审核和登记的责任。

  不过,由于网络订餐是一种新兴的、先行的行业,在行业发展早期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粗放式迅速扩张的势头,因此全行业也都面临着其早期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不严的问题。对此上海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处长沈伟涛曾表示:“第三方网络送餐平台刚兴起的时候,政府没有实名方面的要求,现在提出相关要求后相信行业会有一个不断完善、落实的过程。”

  监管难度大

  重点在于资质审核

  12月7日,全国食品药品安全与监管博士后论坛在京召开。作为“‘互联网+’与食药安全监管”分论坛演讲嘉宾之一,百度外卖副总裁田井泉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外卖平台对餐馆在食品制作方面的控制力十分有限。外卖平台实质是利用互联网将餐馆的经营内容展示给消费者,消费者利用平台下单给商家,由商家或百度自己的物流来配送。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吗、口碑外卖四家企业占据了网络外卖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都获得了千万美元级别的投资。

  田井泉表示,百度外卖作为平台方,除了在接入商家时会对其证照进行审核,在日常监管中也会依据消费者评分机制,对商家在推送方面进行管理。“评分高的商家会被优先推荐给消费者,以获得更多订单,而评分低的商家的展示位置则逐渐后移,利用消费者的选择来倒逼不注重食品安全的商家退出”。

  阿里巴巴法务部总监慎凯也认为,平台商重要的监管手段就在于准入资质的把控。阿里巴巴和淘宝平台的食品商家数量十分庞大,对于此类商家准入资质采取的是手持身份证和支付宝“双重认证”的方式。除此之外,平台还大力推动商家采用“一品一码”的方式,增加假冒成本,减少违法情况出现。

  对于平台的监管职责,田井泉坦言,让外卖平台商来做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很大。以检测为例,可检测的机构少,费用高,且送餐食品的安全风险环节在配送,非在制作加工。未来希望能接入餐企的明厨亮灶模式,各地方食药监部分的餐饮证照分级展示,以及引入更多的品牌餐饮商,引导消费者选择优质餐饮企业,并且通过自建配餐物流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对此,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杨乐认为,互联网平台中出现的问题,尽快立法并非唯一办法,平台商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检查的同时,也可以依靠市场竞争去解决。她表示,以近来颇受争议的微商为例,用户进行商事的行为已经超过了网络平台商的主管意愿,原则上属于用户之间的主观行为。微商出现时,受到熟人经济的影响,销售一片火爆。但随着热度下降以及劣质产品的不断出现,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自觉的抵制不良微商。

  中消协提醒

  平常心警惕低价陷阱

  外卖平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遭到多个相关部门点名,违规商家却屡禁不止。中国消费者协会12月4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对于订餐平台“好评返现”、“超低折扣”等促销行为要保持平常心,不要落入低价低质陷阱。同时,网上订餐务必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

  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出,消费者如需订餐,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平台和供餐商家,外卖送达时,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并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发现问题可拒收食品。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多数订单在网上支付,送餐员只将食品递交后就转身离开,并没有消费者确认的过程。

  中消协提醒广大网络订餐平台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强化渠道管理。事实上,网上外卖平台的违规行为已遭到多个政府部门点名。北京市食药监局在10月18日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11月底,深圳市市场稽查处曾查出多家在网络外卖平台售卖食品的非法营运商家,并对五家知名网上订餐平台进行立案调查。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违反规定应予以制止,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中消协提示消费者,发现餐饮安全卫生问题,要做好证据留存,依法主动维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延伸:外卖平台或为职业打假人目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博士肖平辉表示,以阿里和淘宝为例,其平台上网络食品的小型卖家多达百万级别,在2014年中有关阿里集团的诉讼85%由职业打假人提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涉及的食品网络打假案件中,最终由网络平台担责的仍属于少数,最终赔偿的仍为平台入驻商家和食品生产企业。

  肖平辉指出,未来入驻电商的中小卖家、跨境电商平销售台、网络送餐平台仍需在证照、产品标签、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大管控力度,上述方面也将成为职业打假人的下一步关注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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