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标识不全可立案调查
近日,市食药监局荔城分局对辖区一家米粉加工小作坊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荔城区黄石镇西洪村某米粉厂进行检查,发现该米粉厂成品区堆放有60袋使用塑料包装袋定量包装的米粉,包装上标有生产者名称、净含量、产品执行标准号、食用方法、成份、保质期、联系方式等,但未标明贮存条件、生产日期、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书编号等,涉嫌违反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天立即被查处,并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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