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发布12批次婴幼儿辅助食品不合格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10批次,涉及6家企业,分别为:(1)南昌市文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山薏米谷物营养米粉、钙铁锌谷物营养米粉、牛肉胡萝卜谷物营养米粉、五谷膳食谷物营养米粉4个批次,分别检出维生素A、维生素B2、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江西长荣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米米粉(原味纯香)、蒸米米粉(益生菌护肠)2个批次,分别检出钾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江西瑞贝聪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装铁锌钙配方营养奶米粉(2段)1个批次,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江西省的新干县状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腹泻期专用护畅营养米粉1个批次,检出维生素A、维生素B2、烟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江西和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营养米粉(铁锌钙营养配方)1个批次,检出维生素B6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6)南昌绿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粗粮米粉1个批次,检出水分、钙、铁、锌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的样品2批次,涉及2家企业,分别为:(1)汕头市英吉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DHA核桃仁南瓜果蔬配方米粉1个批次,检出钠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2)厦门东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米粉(通用阶段)1个批次,检出钠含量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
三、对上述检出不合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均在第一时间分别通知江西、福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整改情况请有关省局于12月25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婴幼儿辅助食品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2。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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