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品安全经济作为“双创”增长极
不论是可追溯体系、第三方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还是食品安全培训师、商业责任保险等制度创新,都蕴含着巨大的制度红利和市场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围绕这一创新提法和思路,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召开中央农村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食品安全包括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发展安全三个层次,三者相互关联和影响。食用农产品(15.78, -0.01, -0.06%)源头化学污染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来源,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欠缺也在需求侧影响终端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然而根据我国政府机构设置,上述职责分属农业、食药、卫生三个部门,不利于提高政策一致性。
2001年“美国总统食品安全战略”就从食品安全的三个层次入手,包括了保障食品供应、减少食源性疾病以及提升营养水平三大目标,这一经验值得借鉴。在食品安全战略的大背景下,建议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调整为中央农村和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一方面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力度,另一方面真正从国家层面将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到食品数量安全尤其是粮食安全同等重要的地位。
二、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升格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际经验表明,国家战略通常由议会、国会等权力机构批准,具体政策由内阁部门执行。如美国在“9·11”之后专门组建国土安全部实施反恐策略。在我国,耕地保护、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国策都由一个国务院组成部门牵头实施。
可利用此次契机,整合依然散落在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进出口食品管理、食品相关产品监管乃至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职责,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同时整合各方力量组建国家食品安全研究院,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研究,尤其是将健康安全福祉理念上升到与科技创新、绿色生态、人口可持续等发展理念相并列的高度。
三、划分食品安全监管功能区。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城乡间、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决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类型不同。因此人力、装备等监管资源区域布局不能“一刀切”,而要有差异性。根据产业状况、人口分布和监管能力的匹配程度,可将31个省级行政区域细分为若干类监管功能区。国家在不同监管区域设置监管派出机构,有针对性地配置资源,着力补齐地方监管能力短板。对产业聚集区、流通集散地等重点区域实施全覆盖高强度监管,有效控制源头风险。监管功能区划分还可以与“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相配合,充分体现“十三五”规划的区域性特征。
四、打造食品安全产业。
人们通常把食品安全看做“花钱”的事,实际上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正如各国绿色转型催生了庞大的环保产业和生态经济,食品安全产业也完全有可能成为“赚钱”的行业。
食品工业本身要慎言创新,但食品安全必须创新。不论是可追溯体系、第三方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还是食品安全培训师、商业责任保险等制度创新,都蕴含着巨大的制度红利和市场活力。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把食品安全经济作为“双创”的增长极,前景值得期待。
五、制定中国食品安全战略路线图和时间表。
好的制度设计,必须强调一致性和连续性,“一张蓝图干到底”。建议把2020年、2030年和2050年作为重要时间节点,从制度环境、激励体系、资源保障和个体能力等方面入手,从长远着眼规划“两个一百年”和中长期要实现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避免政策和规划的随意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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