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

2015-11-18 17:52:57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79号

  现公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局长  张茅

2015年11月10日

 

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适应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现决定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食品安全 总局 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网 © 2012-2025 健食视界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244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261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邮编100043)

值班电话:18500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