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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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月余 部分转基因标识不明显

2015-11-09 17:14: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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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月余,转基因食品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了吗?

  “非转基因”成了销售卖点

  “转基因”标识躲在角落羞答答

  消费者认为既然有了规定就请标示清楚,还公众消费知情权

  你会选择购买转基因食品吗?

  对于这个问题,以往大众通常会不屑地回答:“我都不知道外头卖的哪些是转基因食品,怎么选?”

  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新《食品安全法》正式执行,其中就有一条规定专门讲到了转基因食品,即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而未按规定标示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如今,新法实施已一月有余,老百姓消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究竟有没有实实在在地享受到?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调查

  “转基因”标示躲躲藏藏

  “非转基因”成销售卖点

  近年来对于转基因食品的讨论不断,尤以崔永元的调查最为引人注目。而对于转基因食品,大众最先认识,也最为熟悉的就要数转基因大豆。因此,记者近日走进各商场、超市调查时,也将大豆油作为重点。

  在绍兴路某大型超市的食用油货架上,摆放着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玉米油、米糠油等种类繁多的食用油。记者粗粗扫了一眼,还没仔细分辨,就发现有几款油的外包装上,非常明显地标上了“非转基因”等四个黄色大字。

  这个很容易理解。因为从消费心理的角度来看,这款油是否为“非转基因”比它属于哪一种油更为重要,“非转基因”早已成为厂商眼中很好的宣传卖点。

  不过,既然是做深入调查,事先必须做点功课。

  据浙江大学生命科学院生物技术系主任寿惠霞教授介绍,除了中国之外,全世界的大豆都是转基因,但中国的大豆产量非常有限,国人每年消耗的大豆80%靠进口,因此基本上榨油所用的大豆都为进口的转基因大豆。

  可奇怪的是,记者在各种大豆油外包装上寻找了许久,也没能发现“转基因”的标示,最后还是在导购员的提醒下,才在配料表那片密密麻麻的黑色小字中找到了这么一行字:“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现在国家是有规定的,转基因的食品一定要标示出来,不然要被处罚的。不过,现在消费者对转基因油还不太认可,所以标明‘非转基因’会更好卖一点。”导购员说着还拿出手机翻出相关新闻给记者看。

  消费者

  既然有了规定就请标示清楚

  还消费者一个消费知情权

  听到记者与导购员在讨论转基因食品问题,一旁正在选购食用油的林先生也凑了过来:“虽然我不能确定转基因的食品是好还是不好,但想想传统的非转基因食品吃了几千年都没事,所以选非转基因食品肯定没问题。但我看着货架上一整片油都说是非转基因的,反倒有些不相信了,你们知道哪些是真正的非转基因油吗?”

  除了食用油之外,其它许多食品也可能采用转基因的原材料,比如大家在休闲时常吃的豆腐干。

  记者在零食货架上查看了好几个品牌的豆腐干,都未能找到是否是转基因的标示,难道这些企业每年所用的大量原材料全是国产大豆?

  随后,记者在另外几家超市、商场做调查时,所看到的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另外,对于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规定,消费者中究竟有多少人会关注?记者也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随机问了20名消费者,竟然只有4人表示知道有这个规定,而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表示,如果食品真能做到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明确标示的话,他们会选择购买非转基因食品。

  每一个接受采访的消费者都提出了要求,既然国家已经出了相关规定,各食品生产企业理应将是否采用转基因食品明明白白标示出来,还消费者一个消费知情权。

  管理部门

  一定落实好新法的宣传和贯彻

  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新法虽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但相关部门管理起来还存在一定的难度。

  比如,新法只规定了转基因食品要明确标示,至于具体应该如何标示?怎样标示?字体大小?如何印制?等等这些还有待实施细则来进行规范。

  然而,管理有难度不代表就可以不管。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根据国家总局的部署和进一步的措施,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贯彻。

  专家

  对于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规定

  专家说法不一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百姓健康,也会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稳定。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当前民众对食品的安全感不高,不放心是个普遍的心态,甚至可以不夸张地说,社会笼罩着食品不安全的氛围。”对于当下的食品安全状况,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杨建华教授如是说。

  那么如何来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呢?杨建华教授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非常必要且及时。尤其是对食品成分的详细标示,对转基因食品的明确标示,让百姓吃得明明白白,既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大众对食品的安全感。

  当然,现在有了专门的法律可依,对于食品的生产者及销售者来说都会是一种很好的监督。

  浙江大学的寿惠霞教授是研究转基因植物的专家,对于新《食品安全法》规定转基因食品需明确标示的这一内容,她认为,这为消费者提供了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值得肯定的,但她也同时指出,该规定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是没有意义的。

  “目前世界上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可分为四类: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不强制要求标示;第二类是大多数欧洲国家,转基因食品超过一定量才需要标示;第三类是以日本为代表的,只对部分产品要求标示;第四类则是只要含转基因食品就得标示。我国属于第四类,算是所有国家中最严格的标示方法。”寿惠霞教授说。

  但不管采用何种标示方法,作为消费者只能知道自己吃的是否为转基因食品而已,至于转基因食品究竟“转了什么”、“转了多少”等等问题,仍然不得而知。

  因此她认为这样的标示对于食品安全来说是没有意义的,让老百姓知道转基因究竟是怎么回事才应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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