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进口牛肉不能“进口” 男子卖“问题牛肉”被判刑

2015-10-29 17:37:34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囤积511箱进口牛肉销售,而这些牛肉均来自我国禁止进口口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印度和巴西。昨天记者从洪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食品经营部负责人方某,被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刑6个月。

  方某是白沙洲大市场鸿凯食品经营部负责人,今年39岁。据法院查明,2015年1月以来,方某通过非法渠道多次购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自巴西、印度的牛肉、牛副产品,并部分用于销售。

  今年4月10日,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联合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抓获方某,查获其存放于白沙洲大市场冷链4区35号鸿凯食品经营部门面冷库内的67箱进口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这些产品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均标注有“INDIA”字样,表明该产品来自印度。

  另外,执法人员从方某承租的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2号库22102库位,查获其存放的444箱进口冷冻牛副产品,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均标注有“BRASIL INSPECIDNADO”字样,表明该产品来自巴西。在现场,方某均无法提供购买票据和检验检疫相关资料。

  据主审法官介绍,根据2015年1月12日更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印度和巴西属于口蹄疫疫区,我国禁止从印度和巴西进口口蹄动物及其产品,现有证据表明涉案进口冷冻牛肉及牛副产品均属于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进口的食品。

  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该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目前,方某已经交纳罚金。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牛肉 男子 问题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