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发布13批次不合格食品 薯类及膨化食品居多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二)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三)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烹调凉拌(配制食醋)总酸不达标;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经地方局核实为经销商天津市河北区金秋南德调料批发商行对该批次产品储存不当造成);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乐牛肉酱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
(四)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玲珑大虾条(焙烤型膨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五)蜂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蜂蜜、枇杷蜂蜜和枣花蜂蜜各1批次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牡丹江市夏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48家,分别是今麦郎面粉(宝鸡)有限公司、山西古船食品有限公司、中粮面业(德州)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西安)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团禹城面粉有限公司、青岛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兖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山东鲁王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郑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郑州)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五得利面粉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双汇集团•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漯河汇特食品有限公司、双汇集团•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临沂金锣文瑞食品有限公司、双汇集团•唐山双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香河正大有限公司、安徽省雪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德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都肉鸡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西安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鲁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亨氏(中国)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好丽友食乐食品有限公司、湖北上好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江西汪氏蜜蜂园有限公司、广州市宝生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生园蜂制品有限公司、中粮创新食品(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蜂产品(江山)有限公司、北京百花蜂蜜有限公司、颐寿园(北京)蜂产品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12-09)食药总局: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结果
- (2015-10-27)国家食药总局发布13批次不合格食品 薯类及膨化食品居多
- (2014-12-31)食药监局:桂枝茯苓丸等45批次药品不合格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