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种常用食品添加剂 国家已命令禁止使用
1、苏丹红(禁用)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苏丹红,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辣椒粉等辣椒产品(食品)及其它需着色食品中染色、着色、增色、保色或喂养鸭禽炮制红心蛋等。
2. 吊白块(禁用)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吊白块,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米面制品中面条、米粉、面食、米粉、粉丝、粉条、豆腐皮、腐竹、红糖、冰糖、荷粉、面粉、竹笋、银耳、牛百叶、血豆腐、海产品等食品中增白、增色、保鲜、增加口感、防腐,使食品外观颜色亮丽,延长食品保质时间和增加韧性,使食品久煮不糊,吃起来爽口。
3. 工业用甲醛(禁用)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甲醛,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水产品、水发海产品、及粉丝、腐竹、面条、啤酒、卤泡、腌泡食品、血制品等食品中强杀菌、防腐、增白、泡白漂白、凝固、定型、改善外观和质地。
4. 硼砂(禁用)工业化学名称:硼醋钠,毒性较高,是一种毒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硼砂,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面条、饺子皮、粽子、糕点、凉粉、凉皮、肉丸等肉制品、腐竹等食品中增筋、强筋、增弹、酥松、鲜嫩、改善口感。
5. 连二亚硫酸钠(禁用)是一种工业强漂白剂,主要用于印染的还原剂和丝、毛织品及纸浆的漂白,其中含有的重金属有可能长期残留在人体内难以排除并致癌。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连二亚硫酸钠。不法商贩将其使用于浸泡食用菌、海带等食品,使食品在本色的基础上达到鲜嫩光亮、晶莹欲滴。
6. 瘦肉精(禁用)工业化学名称:盐酸克伦特罗,又名:沙丁胺醇,是一种肾上腺类受体神经兴奋剂。人食用了含“瘦肉精”的肉和内脏,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加快,甚至心脏骤停致死的情况,特别对有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危害更大,会造成群体性的恶性食物中毒事故。
7. 工业用火碱(禁用)工业化学名称:氢氧化钠,别名苛性钠,烧碱,火碱,片碱,是一种很强的腐蚀剂。碱分为食用级和工业级,包装上一般有标注,工业级碱就是工业用碱。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用碱,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鸡爪、牛肚、牛筋、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水发产品等食品中泡发、膨大、增嫩、白皙、增滑、改善外观和质地。
8. 纯碱(禁用)工业化学名称:碳酸钠,外观为白色粉末或细粒结晶,微溶于无水乙醇,不溶于丙醇。其水溶液水解呈碱性,有一定的腐蚀性,是一种工业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纯碱,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食品中增滑、白皙、替代食盐碱味等。
9. 三聚氰胺(禁用)简称三胺,又叫蜜胺、2 ,4 ,6- 三氨基-1,3,5-三嗪、氰尿酰胺、三聚氰酰胺,英文名Melamine,是一种有机含氮杂环化合物,含氮高达66%,是一种有毒的化工原料。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由于奶粉、牛奶、小麦粉等含蛋白质食品和饲料工业蛋白质含量测试方法的缺陷,三聚氰胺也常被不法商人添加在奶粉、酸奶、液态奶等乳制品、小麦粉等含蛋白质食品或鱼粉等饲料中,以提升食品检测中的蛋白质含量指标,虚高蛋白含量,因此三聚氰胺也被人称为“蛋白精”。
10. 工业硫磺(禁用)是一种化工原料,工业硫磺含有铅、硫、砷等有毒物质,而被硫磺熏过的食品如果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则会危害人体呼吸系统。二氧化硫与食品中的水形成亚硫酸,过量摄入会损害胃肠。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工业硫磺。不法商贩将其使用或者添加于白砂糖、辣椒、蜜饯、银耳、红枣等食品中漂白、添色、增色、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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