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安法10月1日正式实施:落到实处方为“最严”
保障食药安全,多严都不为过,多久都不算晚。制度设计要长出牙齿,绝不是纸面上吓人就一劳永逸的事。规定在那里、法律在那里,如何落到实处才是硬道理。
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安法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也明确了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和维权办法。按照新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9月25日《第一财经日报》)。
当“海淘族”奔波于日本大米和新西兰奶粉之间、当内地市民艳羡于供港食品99.999%抽检合格率……是时候以严刑峻法扞卫国人舌尖上的安全了。保障食药安全,多严都不为过,多久都不算晚。
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修订的食安法确实令人充满期待。其传递的法律利好,以下数字可见一斑: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安法,较现行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
今后,微信上卖私房菜得办证了、网购食品可向第三方平台索偿了、食品添加剂再不能任性生产了……无论是“五大看点”还是“八大亮点”,在具体而微的细节利好之外,新法最顺应民意的取向,是加重了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并加速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样的思路,既是民心所向,更是现实所迫。
乱世重典。法治是廓清乱象的利器。不过,此前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针对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现状,35.38%的消费者选择“取证难”,33.34%的消费者选择“检测难”,27.49%的消费者选择“责任认定难”,这“三难”累计高达96.21%。换句话说,最严的法律有了,能不能换来最放心的市场——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逻辑关联。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最严的立法,起码还得看执法环节会不会打折扣。何况,这些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法规鳞次栉比,最严的广告法、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与水治理条例、最严的环保法、最严的奶粉新规……不过,实践证明,这些制度设计要长出牙齿,绝不是纸面上吓人就一劳永逸的事。规定在那里、法律在那里,如何落到实处才是硬道理。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5-04-01)新食安法围绕五大点 重点试水乳业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