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口食品信息化公共追溯机制初步建立
9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举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及信息记录视频培训,标志着新的进口食品信息化公共追溯系统基础数据已完成切换,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该系统将于10月1日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同步生效并正式实施。
去年10月以来,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食品追溯管理的相关规定,适应进口食品监管风险防控频、快、准新要求,食品局全面推进进口食品公共追溯机制建立。针对企业备案和产品信息记录操作难、时效性差、个别企业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组织有关各局升级传统备案系统,于今年3月10日完成系统的优化改造。3月12日至7月24日,针对进口乳品进行测试试用,共录入信息32383条,数据传输流畅,信息查寻、分析便捷,达到预期目标。8月17日,食品局发布关于启用升级版系统的公告并下发通知,对推进进口食品信息化公共追溯机制建立作出了全面部署和要求。
为保证新系统顺利运行,食品局特组织了此次培训,重点讲述政府的监督管理法定责任和企业的备案和信息记录责任,同时介绍新升级追溯管理系统的功能和作用,并进行操作演示。来自全国检验检疫机构、质检总局机关、进口食品企业的共11000余人在405个分会场参加了培训。
这次培训新版系统的启用,标志着中国进口食品安全公共追溯体系初步建成。该系统通过网络互联互通手段,使企业操作程序大大简化,实现了每批进口食品从国外生产商到国内进口商再到国内采购商的信息全记录。吴雅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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