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
在10月底之前,各区县市场、卫生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及为学校供餐企业进行专项、全面的监督检查;各区县教育部门将对辖区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学生军训基地,市教委将对高等院校,市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对教委直属学校进行专项、全面的监督检查。
同时,各学校、托幼机构也将组织人员重点对食堂进行彻底的全面检查,对食堂所有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彻底检查,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对库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原料采取处理措施;对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饮具及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洗;外购盒饭的学校对供餐企业的资质进行核查,订购的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信誉度必须达到A级水平。
在餐饮食品安全方面,此次将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内食堂、餐饮单位和供餐企业,检查其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及其原料索证台账、库存食品原料的清查及对过期、变质、索证资料或标识不全的食品处理情况;检查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采购和使用标识不全的食用油、无检疫证明的生鲜肉;检查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容器、餐具清洗保洁和加工场所的卫生清洗情况;检查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菜品留样和记录等情况;检查校园内小卖部食品索证、索票情况, 严禁销售来源不清、标识不全、过期变质的食品。
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内生活饮用水方式及消毒防护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以市政集中供水和自备水源为水源的学校,饮用水必须经过烧开后方可供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索证索票资料齐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并有消毒记录和更换滤芯记录;二次供水要定期清洗消毒并有清洗消毒记录和检测报告。
在传染病防控方面,重点检查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组织制度的建立、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消毒和接种证查验等,特别加强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的设置、医护人员资质及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在学校教学环境方面,重点检查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学、生活环境,内容包括学校教室人均面积、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卫生质量情况;黑板、课桌椅等教学设施的设置情况;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情况。特别是对新改扩建的学校,切实加强对教学及生活环境和设施的卫生监督检查。
各区县市场、卫生、教育部门将高度重视秋季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结合目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制定辖区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全面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市场、卫生、教育部门将积极配合,把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通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踪其整改情况,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做到防微杜渐,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
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也要树立学校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全面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留空白和死角。各区县将做好对学校、托幼机构和供餐单位的责任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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