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全过程追溯机制有新规
为落实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落实《质检总局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的要求,健全进口食品安全信息全过程追溯机制,确保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主体责任和检验检疫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于2015年9月2日举办新《食品安全法》及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宣贯会,共有40多家报检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80余人参加此次宣贯会。
自2015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将启用新备案系统,境内外进出口商可通过该网址登陆新备案系统办理备案并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进口食品的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进口食品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上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并提交上一批次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食品进出口商加强对备案系统升级的关注,及时收集相关信息,避免影响进口食品正常贸易。同时该局已将备案系统升级公告通过邮件和电话告知辖区1000多家食品进出口企业,并邀请其中200家企业代表参加质检总局举办的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及信息记录视频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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