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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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进口食品追溯管理有新要求 企业应尽快更新备案

2015-09-14 09:39:53 来源: 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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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国家质检总局将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该系统将于9月14日起试运行。

  该系统的启用,有利于全面掌握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升级版的公告》(2015年第98号),该公告要求进口食品相关企业通过新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填写进口和销售记录,主要包括:进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和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境内进口商和购货者等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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