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1:国际通用的食品安全追溯标准
□ 王崇民 本刊记者
近年来,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追溯”也一直备受关注。今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提出了“国家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的要求。那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建立追溯制度的规定会起到什么作用?我国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GS1为标准构建的食品安全体系有什么样的优势?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应用推广部主任孔洪亮博士。
记者: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四十二条是有关食品安全追溯的内容,您是如何看待国家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写入《食品安全法》?
孔洪亮:“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世界各国政府都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来抓。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了食品质量安全行动,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重要的法规标准。另外,商务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信部等多个部委也先后出台了《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规章,规范各自管辖领域的食品安全问题。
去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从国家层面提出了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为保障食品全产业链的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奠定了食品预警和召回的实施基础,也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及追溯的管理已经逐步向发达国家看齐。
记者:企业通常会对市场上一些售价较高的产品采用追溯系统,而且很多只是用于防伪和防窜货,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食品安全追溯的真正作用是什么?
孔洪亮:我也注意到这种现象的存在。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由于目前大家对追溯的认识还不够充分,没有认识到追溯的本质。很多企业并没有真正提供从农田到餐桌的重要信息,只是将追溯的功能应用到防伪、防窜货等,或者只是把追溯当成一种营销的手段和措施,希望通过追溯这一热点卖出更高的价格,获取更好的效益。现实中也确实有消费者认为这种产品会有更好的保障,愿意支付更高的价格购买,在树立品牌方面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追溯噱头对消费者的新鲜度和吸引力的逐步减弱,关注的人也会越来越少,这方面的作用也就荡然无存了。
因此,关键是要让追溯系统体现其真正的价值。追溯的根本目标是通过追溯能力的建立,记录生产流通中的关键控制点信息,一旦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能够明确锁定问题范围,快速召回,在短时间内控制不良影响的放大。实际上是通过对正向流通的记录,为反向回溯提供依据。
记者:从2004年至今,我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已有10年,但从总体来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您认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孔洪亮: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科研院所及社会机构,依据其行政职能、管辖范围、技术与政策及资金优势,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与追溯系统建设,呈现出多部门、多模式、多途径推进的特点。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概括来看,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追溯系统和平台建设缺乏顶层规划。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第三方系统集成商和食品企业,都在一定范围内积极探索推广各种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但这些系统由于在建立时仅考虑到其管辖范围内某一监管环节追溯信息采集,并未全面考虑企业供应链建设、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政府监管环节的需求,缺乏统一的基于供应链全过程管理的顶层设计,从而使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还处于“碎片化”状态,造成了各追溯系统数据共享性差、追溯体系采集产品动态数据困难、追溯源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严重,企业被强制推广与参与的成本高。
二、食品安全追溯标识编码不统一。由于各种追溯系统在建立时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没有或仅有部分环节采用了与全行业和/或国际相一致的编码和标识,在技术上互不兼容,特别是大多数追溯系统没有与国际贸易中应用最广泛的零售结算系统相结合,致使供应链各环节企业的追溯信息相互割裂、相互独立,系统间、平台间不能实现数据共享,形成了一个个各自为政的“闭环内部追溯系统”,加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那些从事全产业链经营企业推广追溯制度的成本负担和困惑。此外,未采用国际标准的“闭环内部追溯系统”,对我国优质产品的出口以及国外商品的进口也会带来制约。
三、缺乏对企业追溯能力的评价与管理机制。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正成为一种管理工具,跨国追溯已成为越来越强烈的国际诉求,保障食品安全追溯的有效性和一致性是很多国家正在开展的工作。而我国当前对于追溯系统的一致性、可扩展性、兼容性没有建立管理机制,缺乏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配套的追溯能力评价手段和管理机制。对于追溯系统是否能够记录必要的数据和信息、是否能反映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现状的能力、是否遵循国内外追溯和召回规章等没有提出明确标准和要求,导致追溯效果差、无法快速召回、重复建设严重。因此,我国产品大多无法实现进口商品的追溯以及出口商品的召回,已经成为我国产品进出口的“软壁垒”。
记者:鉴于上述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方面,您有什么具体的建议?
孔洪亮:为切实保障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统筹规划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并纳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建议由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总局)牵头,联合农业部、工信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标准委等相关部门,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同共享、分级管理”等原则,对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建设推广的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开展有效性评价,加强追溯建设的清理整顿和统筹规划。可借鉴发达国家建设重点产品全国性追溯监管体系的经验,本着全过程管理、避免重复建设、信息整合共享、低成本推广等法则,基于采用GS1全球统一编码与追溯标准,统筹建设重点食品全国性追溯监管平台,尽快建成与国际接轨、覆盖生产流通全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尽早实现“物理分散,逻辑统一”的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
二、大力推广国际通用的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技术。商品条码标准(GS1标准)是全球生产、流通、销售等领域应用最为广泛的编码标准,已在全球150多个国家、200多万家企业的上千万种产品上得到普遍应用。经过25年的发展,我国也已制定了一套商品条码标准和追溯标准体系,搭建了国家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到目前为止,累计已有50多万家企业使用商品条码,全链条大规模普及商品条码追溯标准时机已经成熟。
三、尽快出台企业追溯能力的评价与管理机制。随着中国经济和产品流通快速融入国际大流通,跨国追溯已成为越来越强烈的国际诉求。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将企业追溯能力纳入到企业诚信管理范畴,并遵循召回规章等要求,建立一整套与国际接轨的、基于商品条码追溯关键控制点及一致性准则的评价方法与管理机制。
四、确立企业是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最终责任主体。建设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本质上是在建设一个信息记录、查询和不安全食品召回系统,即把食品在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有关信息记录储存,为消费者购买食品和政府监管提供信息支撑,尤其是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快速地查出问题的环节并召回问题产品,减少不安全食品危害。因此,应确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建设推广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与体系的最终责任主体,而不是政府监管部门。
记者:目前,我国各类追溯体系中存在着追溯编码标识不统一、追溯系统不兼容、资源不能共享和交换等问题,使各追溯系统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无法实现全供应链追溯。GS1如何帮助企业用户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它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孔洪亮:GS1(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国际组织,目前在全球有112个编码机构,GS1标准覆盖零售、制造、物流、快消品等23个行业、250万家企业。针对国际食品安全可追溯性的法律和标准要求,GS1在本世纪初就开发了牛肉、生鲜、鱼类、葡萄酒等一系列基于“商品条码”追溯技术的应用指南,用于指导食品企业进行追溯的具体实施,从而帮助企业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前,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技术已在全球60多个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涉及加工食品、水产品、肉类产品、饮料、酒类、水果和蔬菜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商品条码技术,将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及零售等供应链各环节进行标识,并相互链接,可获取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一旦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可通过这些标识代码进行追溯,能够快速缩小发生安全问题的食品范围,准确查出食品问题出现的环节所在,直至追溯到食品生产的源头,从而确保产品撤回和召回的高效性、准确性。为政府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有效手段、保护消费者利益、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损失,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
“商品条码”是绝大多数流通食品包装上已包含的信息,通过与“批号”和“序列号”等元素的结合进行追溯,适用于工业化生产、同批次同原料同质量的大多数行业。同时,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讲,投入小,改造少,对生产效率的影响小,易于推广实施。
另外,基于商品条码的追溯编码方案以商品条码为关键字,统一了食品行业的编码方式,结合食品的批次信息或单品信息能够实现快速追溯。该追溯方案具有全球通用性、可扩展性、跨行业性的特点,能够贯穿整个产品周期,有效的避免信息孤岛,符合食品行业的生产特点和国际的通用做法,能够满足质检、工商等部门对食品在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管需求,符合国际重要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记者: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GS1的成员组织,近些年在食品安全追溯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工作的重点及方向是什么?
孔洪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早在2000年就积极跟踪国际食品安全追溯相关工作,并最早把食品安全追溯概念引入中国。为积极推进国内追溯发展,完善我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编码中心积极研究国内外先进技术,充分发挥在追溯领域的技术优势,申请并负责制订了多项国家或行业追溯标准,如《食品可追溯性通用规范》、《食品追溯信息编码与标识规范》、《食品追溯信息系统开发指南》、《食品追溯系统关键控制点》、《食品追溯系统一致性评测》等。
近年来,为推动我国追溯体系的健康发展,编码中心采用以商品条码为基础的追溯技术,在国内建立了100多个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示范并不断发展壮大,涵盖肉禽类、蔬菜水果、加工食品、水产品、医疗产品等诸多特色产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另外,2012年中心承担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该项目主要以白酒和乳制品为重点,依托物联网等技术,建设覆盖全国31个省市、1195家白酒企业、789家乳粉企业产品质量监管平台以及国家产品追溯平台。
未来,中心将继续发挥在食品安全追溯领域的技术优势,在标准制修订、方案研究、重点项目建设、行业应用推广方面持续发力,努力营造和谐、可持续发展的食品安全追溯生态圈,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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