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热量"食品乱贴标签被罚 规范食品包装市场
随着健康概念在消费者心中根深蒂固,低热量食品在国内市场逐渐兴起。一些企业投机取巧,故意标注大家喜欢的字眼,吸引消费者选购。与此同时,各国加强了食品标签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包装市场,这反而刺激了打码机、贴标机等包装机械的市场需求。
国内低卡路里标签乱标被罚
从营养管理的角度来看,80千卡是一个基本单位,它能有效控制消费者热量摄入。随着健康风潮日渐高涨,低热量食品也很受国内消费者的欢迎,特别是女性和减肥人士,往往都是冲着标签上标识的低卡路里、低糖、低热量等字眼购买。但是食品包装上这样标注,事实真的就是如此吗?
颜先生在上海某超市购买了一盒体重管理替餐奶昔。产品外包装标注显示,产品为低热量食品。同时,营养成分表中标注每份(55克)含能量871千焦、蛋白质19.6克、脂肪2.3克等。
查阅资料后颜先生发现,按照《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国家标准,能量含量水平不高于每百克170千焦的固体食品才可称为低能量。比照这一标准,可以算出这种替餐奶昔每百克所含热量为1583.6千焦,是国家标准的近10倍。
声称可进行体重管理的低热量食品,实际上每百克所含能量竟达1583.6千焦,远高于国家标准。为此,消费者将销售这一产品的超市告上法庭。日前,黄浦区法院作出判决,超市应退还货款138元并支付赔偿金1380元。宣判后超市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国内外十分重视食品标签问题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涵盖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说明书。食品、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载明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上文食品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市作为销售者依法应对消费者予以赔偿。
因食品标签问题而受到处罚的案例不止这一起,其中不乏商家投机取巧,偷换概念。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的管理,规范食品描素、广告宣传用语。《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等都对食品包装、标签做了相关规定。
无独有偶,标签问题不仅在中国,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对此十分重视。随着贸易全球化,食品标识也成为非关税性贸易壁垒的一种形式。对于出口食品企业来说,关注国外食品标识法规十分必要。如日本新修订的食品法案中,营养成分标示由此前的自愿标示变成强制要求,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并且要求钠用当量的食盐标示。2014年12月31日起,欧盟开始实施新食品标签法,新法要求企业改善食品外包装说明的可读性(强制规定说明性文字字体大小);详细和特别标明易导致过敏的食品和原料成分(大豆、坚果、麸质、乳糖等);澳大利亚将从明年起强制性引入原产地食品标签等。
包装是食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是一个完整商品的一部分。标签是消费者鉴别食品成分含量、了解产品信息最直观的载体。随着国家对食品标识、标签的关注,相关的机械,如贴标机、喷码机、打码机等设备也将有很大的市场需求,行业发展被业内人士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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