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构建食品溯源体系 确保食品安全
作为全国首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初步构建食品安全溯源管理体系,建立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制度,打造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全环节的食品安全。
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
据悉,本次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覆盖石家庄全市县、乡、村,涵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屠宰、储运和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全环节。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仪器设施、人员配备到位,具备对当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实验室检验及快检能力;县级有效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具备常见指标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建立标准化质量检验实验室。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规范以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并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或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全部具有自建或自控奶源。
针对影响当地食品安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持久开展治理整顿,综合治理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种类、数量和去向台账登记制度,完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
初步构建食品安全溯源管理体系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初步构建食品安全溯源管理体系,建立食品质量标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制度。全领域落实食用农产品、食品及其原辅材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记录保存率100%,可追溯率100%。
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试点建设,在部、省级蔬菜标准园等建立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逐步将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登记的农产品纳入追溯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红、黑名单”
《石家庄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实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所有食品经营者和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电子化。推行“红、黑名单”管理等诚信管理制度,奖励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此外,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并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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