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中公安分局打击食品犯罪4起典型案件
枣庄市市中公安分局打击食品犯罪新闻发布会
皮某曹某发卖有毒海带、石花菜案
5月7日,治安大队、市郊派出所联合区食药监局在齐村镇张庄村附近出租房内连续端掉两个生产食品黑窝点。经审查: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皮某(男,46岁)、赵某(女,39岁,均为峄城区峨山镇人)、曹某(男,20岁,市中区齐村镇渴口村人)、周某(男,24岁,山亭区桑村镇人)等四人从外地购进用甲醛浸泡的翅丝,以及用双氧水、工业用氢氧化钠等浸泡皮肚、石花菜、海带等食品,向利民市场等处出售,从中牟利,涉案价值10余万元,现场查扣有毒有害食品1000余公斤。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薛某制造有毒有害凉皮案
5月18日,治安大队、胜利路派出所联合区食药、盐业部门在市中区篑子村一出租房中,端掉一生产有毒有害凉皮、面筋窝点。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薛某(女,32岁,薛城区人)自2013年3月以来,伙同丈夫张某、姐夫满某、姐姐张某在凉皮生产中为改变色泽,增加凉皮柔韧度加入硼砂、硼酸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生产成品凉皮10万余张,加工面筋过程中为改变色泽掺入吊白块等有毒有害物质,在市场上销售,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2名犯罪嫌疑人被上网追逃。
刘某制造发卖有毒有害鸭脖案
5月2日,治安大队、胜利路派出所联合盐务局在齐村镇南园村住户家中端掉一生产有毒有害鸭脖窝点,抓获嫌疑人3人。经审查:2013年以来,嫌疑人刘某明知王某及妻子生产制作鸭脖等鸭制食品,仍为其提供工业印染助剂、工业盐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在大型超市等处销售,从中牟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陈某应用管束用具弩发射毒镖杀狗案
7月8日,治安大队联合税郭派出所通过40余天的蹲点守候、成功打掉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经审查: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3岁,薛城区人)驾驶汽车先后窜至峄城区、台儿庄区、市中区采取用管制器具弩发射毒镖的方式将狗射杀致死,实施盗狗作案,后出售给个体食品加工户叶某(男,30岁)、张某(女,31岁,均系市中区人),由二人进行加工后在狗肉店销售。同时,叶某还伙同郭某(男,28岁,市中区人)将狗进行初步加工成“白条狗”后销售。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叶某已被刑事拘留,张某、郭某已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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