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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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修改草案

2015-08-21 15:14:38 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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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韩国政府发布了《食品卫生法》修改草案,主要内容为采取必要措施诚实履行食品召回义务时,可酌情减免行政处分。该修改草案首选对违反标识相关基准义务、违反标识转基因食品义务以及禁止夸大虚假标识相关义务的食品相关业者规定了召回义务。还规定营业者采取必要措施诚实履行流通食品召回义务时,可酌情减免违反标识基准相关行政处分。该修改草案还规定,还未告示规格基准的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适用由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处长制定的暂时性规格基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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