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五措并举着力打造乡镇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
创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督促整改阶段、总结阶段、迎接检查阶段。在关键性的第二阶段即组织实施阶段。食品安全示范街应该达到的标准有11条,包括:街区内没有无证经营的现象、健康证齐全;所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经营户均应诚信守法经营;大中型饭店建立视频监控系统;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食品经营户及时索取“一票通”票据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内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食品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引导企业自律、方便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的有效举措,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注重实效,大胆创新。各创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创建计划,务求使创建措施落到实处。要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和方法,定期收集、汇总、处理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积极推介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讲究企业信誉的典型,为提高餐饮服务行业信誉,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
( 四)加强落实,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局机关各科室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确定示范街的餐饮店、食品经营户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并实施开展了相关知识培训、健康证查体、许可证办理、硬件软件建设、各项制度设立、服务水平提等工作举措,确保2016年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收到实效。
(五)严格考核,确保创建成功。各监管所要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摆上重要位置,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按照《创建乡镇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县共创建19条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条街的建立,构建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点带面,全县推广,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有效保障各环节食品安全,确保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的建设。(李振江 覃世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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