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检察院监督食品卫生领域"放心肉"工程公务案
7月16日6时许,咸安区畜牧局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咸安区鱼水路宏大市场售肉摊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猪肉经营户张某售卖的猪肉没有渠道来源证明,且系以劣充优的母猪肉,遂当场亮明身份要求进一步核查。张某不听劝阻、拒绝检查,并持分解猪肉用的尖刀威胁执法人员,在此过程中将执法人员程某手臂划伤。
7月21日,咸安区检察院接到区畜牧兽医局的监督请求后,迅速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经走访群众,调取执法记录仪中的相关证据等,认定张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8月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作出立案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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