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验检疫局全面推行出口食品“即报即放”模式
该模式顺应了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强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全程监管与重点抽检相结合。检验检疫部门重点加强对企业自检自控体系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日常监管情况、产品风险监控结果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等应用于出口产品的检验检疫监管及通关放行,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企业采取加强抽查检验甚至暂停出口等加严管理措施。
为使企业顺利适应“即报即放”模式,提升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是关键。厦门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各大类食品生产企业的自检自控指南,对生产企业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及包装材料容器的使用、产品出厂前检验等自检自控体系做了明确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监管作业指导书,对所有出口食品实施全程监控。通过持续收集监控检测数据,及时发现出口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防控措施。
该局从今年1月开始启动改革试点,先对罐头、保鲜蔬菜、茶叶等部分出口食品试行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以同安区出口胡萝卜为例,“即报即放”的模式使得企业能更灵活地把握国外订单,大大缩减出口环节物流和库存时间,在今年保鲜胡萝卜面临国内市场销售疲软的情况下,出口“即报即放”模式显现出明显成效,累计出口胡萝卜11.8万吨,同比增加42.4%,创历史新高。
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的实施,使出口企业在安排生产、定仓交货、安排船期等方面做到更精准地计划,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成本。据统计,实现“即报即放”模式,企业每抽检批出口通关时间因此减少5天,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得到大幅提升。
新模式带来的另一个优点是,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变“要我做”为“我要做”。以漳州口岸为例,目前漳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共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247家,出口量居全国地级市首位。新模式试点以来,漳州口岸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稳定,产品问题国外通报率大幅下降,今年上半年,仅罐头和保鲜蔬菜2种食品出口30.16万吨、货值3.1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3%和1.6%,比辖区食品整体出口增速高出5.8个和7.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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