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龙回放: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有关食品企业的法规
2011年1月4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期待已久的《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标志着这个历时两年多的提案正式上升为法律,从而对现有的《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FFDCA)》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其变更内容多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其立法之严也是前所未有的。该法律强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应以预防为主,政府要对食品生产设备加强监管,FDA拥有强制召回权,更严格监管进口食品,食品行业对食品安全承担更多责任。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是对美国1938年颁布实施的《联邦食品药物及化妆品法案》的重大修正。
8月6日,由《食品安全导刊》、食安中国举办的第七期线上沙龙活动“食安大讲堂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有关食品企业的法规和要求”在腾讯课堂展开。此次线上沙龙活动邀请了RegistrarCorp大中华区首席代表滕玉欣老师,在沙龙中针对“《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与各位学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在沙龙举办过程中,滕玉欣首先介绍了《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背景,并详细讲述了《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动机和设想、拟议的法规、还有对非美国工厂的影响。她还围绕如何对食品进行强制性预防控制措施、什么是食品安全计划、食品安全计划的要素、FDA现场检查的重点、FSMA法案下FDA新的收费等问题对各位学员做了详细介绍。
以下是本次“食安大讲堂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有关食品企业的法规和要求”沙龙活动的视频回顾,欢迎各位点击收看。如有疑问,或想进一步了解“食安大讲堂”后续的相关课程安排,请关注食安中国网微信公众号(cnfoodsafety)或加入我们的食安大讲堂QQ群(群号:294455817)了解详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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