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被检出“瘦肉精”猪肉
■事件
沃尔玛检出“瘦肉精”猪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月28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这其中有两批次产品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公告显示,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以及哈尔滨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都被检出“沙丁胺醇”。沙丁胺醇和西马特罗是俗称“瘦肉精”中的两种,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会导致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
根据公告,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供应到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分店。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中唯一一家销售地和产地不在同一城市的样品。
记者昨天通过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发现,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团河苑小区围墙外东侧50米北京市团河鑫发农副产品市场内北57#58#”;而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告中显示森顺恒发标称地址是“北京大兴区黄村镇小营中巷三条315号”。
据昨天的《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该报记者探访发现,上述两地址均不见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身影,其中签注地址“团河鑫发农副产品市场”的地方是两个露天摊位;至于标称地址“小营中巷”,则根本就没有这个地址。
■回应
该批猪肉有检验报告
记者昨天上午将采访问题告知沃尔玛,沃尔玛表示正在整理声明,但直到昨晚8点左右才给记者发来一份只有100多字的简单回应。
沃尔玛称:公司已成立一个跨部门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公司在7月29日获知商品不合格信息后,就立即暂停了与该供应商的合作,并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该商品供应商森顺恒发的相关证照以及该批商品获得国家有关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检验检疫报告,符合国家规定。”沃尔玛声明还这样表示。
■追问
沃尔玛是否进行“验厂”?
北京一家大型猪肉养殖屠宰企业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他所在的企业跟沃尔玛也有合作,对于生鲜肉供应商,除了要求提供包括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各种证件外,沃尔玛每年还会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供应商进行现场验厂,对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检验检疫、物流配送等各方面进行查验,沃尔玛相关工作人员也一同到场。只有通过了他们的验收,才能成为沃尔玛的供应商。
对于此次“瘦肉精”猪肉事件,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国并非要求对每头生猪都进行“瘦肉精”检测,要做到5%的抽查,既然沃尔玛对生鲜肉供应商前期都有验厂的环节,实在搞不明白一家没有任何地址的企业是如何通过沃尔玛验厂的。
对此,沃尔玛昨天拒绝回应。“或许是沃尔玛有明确规定,但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就根本没有完全执行,”上述企业负责人表示,“而且从目前的信息看,森顺恒发可能应该是中间商,可能从别的企业收购生鲜肉再卖到沃尔玛。”
“瘦肉精”猪肉卖了多少?
我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同时,这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那么此次“瘦肉精”猪肉到底来源于哪里?又都销售给哪些门店?销售量有多少?沃尔玛方面昨天只是表示“北京门店没有销售”,其他问题则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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