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甘肃省食药局发布食品安全警示

2015-07-24 18:24:5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眼下正值盛夏高温时节,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高发季节,针对此,省食药监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储存食品以及自办宴席、外出就餐时做好安全功课,谨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合法有效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时要查看标签标识,选择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

  针对农村自办宴席存在加工制作条件简陋、没有冷藏冷冻条件,防蝇、防鼠、防尘设施缺乏等问题,省食药监局要求农村自办宴席承办者严格落实登记报备管理制度,主动接受食品监督人员的监督和指导。

  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并保留购货票据、餐饮发票、就诊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甘肃省 食品安全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 010-88825653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