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经营过程控制 保障质量安全
---《河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规范》开始实施
史文娟 本刊记者 闫小静
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应当按照标签上注明的储存条件储存、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定期检查库存和卖场乳粉;应当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过期、变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退市、清理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对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及时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措施。
各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者、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非食用物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商标、特有包装装潢以及伪造产地等虚假标识、虚假宣传行为,销售走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行为。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4-08-07)农业部: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平稳
- (2014-09-25)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 (2015-04-08)质检总局发布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白皮书
- (2015-04-08)2014年度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 (2015-05-25)黑龙江省食药局 严把监管酒类质量安全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