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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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食品安全成民生问题“钉子户”

2015-07-20 16:50:30 来源: 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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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的“僵尸肉”究竟是真是假还没给出定论,“注胶虾”、“垃圾肉”又粉墨登场,再次引发公众对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的大拷问。

  据7月13日《现代快报》报道,温州市民郑女士在农贸市场购买了3只大虾,回家后发现大虾体内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胶状物。当日下午,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当事水产摊贩已退还郑女士100元购虾款。据一水产老板讲,给虾身上注射明胶,增加重量,也可以让冰冻虾卖相好,所以“注胶虾”很多地方都有。

  猪身上的淋巴结、乳腺、胰腺以及一些边角料肉,这些肉被统称为“垃圾肉”。按照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垃圾肉不允许食用。7月18日《南昌晚报》报道,这些“垃圾肉”多数被不良商家“变废为宝”,又流入了市场,冒充正常肉销售。而且,据爆料,这并不是新鲜事,不仅是南昌,在各地都有类似现象。

  从苏丹红、三聚氰胺到毒大米、地沟油,从注水猪肉、瘦肉精到“僵尸肉”,再到如今的“注胶虾”、“垃圾肉”,食品安全黑幕不断被曝光,颇有“你方唱罢我方登场”的阵势。每起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都会让人更为担忧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严重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透露出政府部门监管的失职。

  “注胶虾”问题的爆出来自郑女士的微博爆料,老百姓用肉眼就能看到有问题,监管部门却显得并不知情,甚至互相推诿。在食品安全日益受到重视的当下,这样的问题足以说明监督还在相当程度上存在“注水”。有“注水监管”,才有“注胶虾”,才会有爆不完料的食品安全问题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需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实现源头治理,也应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日常化、常态化,不能总等到群众举报了、媒体曝光了再来行动,甚至媒体曝光后,还迟迟不动,由此来说,加大对相关失职渎职部门及人员的追责力度,也显得很有必要,监管部门不作为者也应受到相应的问责与处罚。

  “垃圾肉”、“注胶虾”是市场管理混乱、执法疲软、职能部门失职的产物。面对“注胶虾“横行市场等食品安全问题,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与责任担当,切实监管好食品市场。如果有人触犯危害食品安全的法律红线,就要高扬法律利剑,让其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与经济代价。

  食品安全问题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监管与监督给力,就能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行监督,比如完善举报机制,疏浚消费者维权渠道等,才能避免问题食品乔装打扮后招摇过市,继续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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