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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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可追溯每一个门店的食品安全

2015-07-20 11:39:48 来源: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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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咸阳市食药监局对秦都、兴平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县市区食药监局要和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每一个门店的食品安全都可追溯。

  据悉,咸阳市食药监局局长赵更昌一行实地察看了秦都区新阳光蔬菜批发市场、中华路步行街农贸市场、兴平市兴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听取了两个区域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介绍。重点查看了食药部门监管责任、市场开办方管理责任及经营户第一责任人三方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市场快检机构设置、检验结果公示情况。

  赵更昌指出,各县市区食药监局要和市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市场和每一个门店签订责任书,每一个门店的食品安全确保可追溯,从而形成一个闭合的监管链条。市场开办方要履行市场管理责任,作出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承诺。赵更昌称,“食用农产品的抽样检验是市场主体的分内事,各县市区食药监局重点抓好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确保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市食药监局在兴平农贸市场检查时,现场要求抽检了洋葱和豇豆。

  赵更昌最后强调,农贸市场管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民生工程,各县市区食药监局要继续发展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建设活动,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管理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规划建设好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新市场,升级完善原有市场的基础设施,加强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等工作,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规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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