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最高检公安部食药监总局督办13起食药违法案件

2015-07-17 16:27:27 来源: 人民日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记者16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将对13起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联合挂牌督办13起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通知》,就挂牌督办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强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涉案产品的检验认定工作,全面查清违法产品原料来源、产品流向,督促全部召回涉案产品;对有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制假售假的,坚决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公安机关要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对案件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全面摧毁制假售假网络,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要及时处理;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要及时予以起诉,并按照“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对重大案件适时派员依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

  《通知》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财物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及时上报有关案件查处进展情况等。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公安部 最高检 总局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