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公布
近日记者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都市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明确了从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大力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强化监管促进食品产业提档升级四个方面进行探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合格农产品在市场上顺畅流通。
根据《安排》,今年成都市将强化食品安全组织,各地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各区(市)县要合理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实现食药监所全覆盖。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安排》明确了要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加快建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便捷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强化检验检测能力。还将营造有利于第三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的环境,鼓励向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购买服务。另一方面,我市还将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探索建立食品检测信息库、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备案信息库和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库,完善许可、监管、执法等工作数据库。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数据库,建立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部门间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安排》提出成都市将继续在成都天府新区试点建设以市场为主导,符合现代消费发展趋势的食品安全溯源模式,建立充分发挥种养殖基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优势的食品流通追溯体系。同时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溯源体系,实现主要优势农产品质量追溯,并与市食品安全监管溯源平台对接。
此外,成都市还将强化产地准出制度的实施,加强产地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对检测合格的开具统一编号“产地证明”。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对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在证书有效期内准予免检入市销售;其他食用农产品凭批次“产地证明”或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在全市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机制,确保合格农产品在市场上顺畅流通。继续在全域成都范围内大力推进豆芽产品和豆腐制品市场准入,严厉查处豆制品生产掺杂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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