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引导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批示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作出批示,要求加大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抓好贯彻落实,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源头防范、全程监管、社会共治,依法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汪洋指出,近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必须长抓不懈。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汪洋强调,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要抓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快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各方面都要尊法用法守法,企业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加强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6月15日,在京举行的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中,汪洋副总理出席并讲话。
汪洋强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要坚持法治先行、德法并举,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共同坚守食品安全道德准则,切实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汪洋指出,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各方面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企业要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政府要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完善日常监管、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等管理制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重处不法分子,维护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公众要依法积极参与治理,行业协会要强化自律约束,新闻媒体要做好舆论监督。要完善和强化社会共治举措,让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食品安全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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