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加多宝王老吉“红罐之争”今日在最高法开庭

2015-06-16 16:09:11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长跑近三年的凉茶红罐纠纷诉讼案迎来关键一役。今天上午,最高法将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纠纷两案。

  众所周知,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曾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广药集团在注册王老吉商标之后,于1995年将商标租给加多宝公司使用。次年,加多宝公司传承王泽邦清朝道光年间祖传配方,首创并推出第一罐红罐凉茶。而伴随着红罐凉茶在市场上的大获成功,曾经的合作伙伴开始分道扬镳。

  为收回“王老吉”品牌的经营权,广药集团随后与加多宝之间打了数起官司。2012年7月,广药集团最终通过诉讼收回了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不过他们的诉讼之战并未就此止步,此后几年中,双方围绕包装和广告宣传语等官司不断。

  今将在最高法开庭的案件便是其中之一。2012年7月6日,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其红罐王老吉凉茶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相同案由,于同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上述两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并予以受理。

  2013年5月1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上述两起案件。这也是继商标权之争后,加多宝与广药迎来的又一场事关双方发展转折点的激战。

  2014年12月19日,广东高院就加多宝与广药的“红罐之争”作出一审判决:加多宝构成侵权,向广药集团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同时停止使用、生产、销售所有红罐凉茶包装的产品。

  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就两案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东高院的一审判决也因加多宝的上诉而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当时,加多宝还宣布面向全球征集律师,坚决捍卫“红罐属于加多宝”的合法权益。

  加多宝集团党委书记庞振国此前曾表示,坚信最高法院一定能够给加多宝一个公平正义的审判结果。不过引人关注的是,加多宝集团已在今年4月20日正式推出了金罐凉茶。

  “最高法院会给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确定一个原则标准来判定案子”,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徐家力教授曾分析称,因为红罐包装装潢案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个案子,不是凉茶的问题,甚至不是一个行业的问题,它标志着中国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意义非常重大。对于这个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纠纷诉讼案,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做出什么判决,各界关注。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加多 老吉 宝王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