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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最严食品法”亮剑

2015-06-16 13:36:28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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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食品消费大国,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治理食品安全问题必须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手段。今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

  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

  “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着力构建最严格、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实现重典治乱。”国家食药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说。

  “新食品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保障食品安全。其‘最严厉的处罚’主要体现在: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体现了‘刑事责任追究优先’;在加大民事、行政处罚力度的同时,首次明确规定了行政拘留处罚;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刑衔接的机制和要求,确保行政责任追究和刑事责任追究无缝衔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许成磊说。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发忠说,农业部将从“产出来”和“管出来”两个方面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实现生产源头可控制;依法严管、全程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

  法律越严格,越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对企业而言,新食品安全法的颁布是要求也是机遇。要求的提高赋予食品行业明确的生产经营标准,而规范的企业才能够在良性竞争的平台上得到更好的发展。”天津狗不理集团董事长张彦森说。

  给从业者戴上“紧箍咒”

  食品安全态势的持续向好离不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努力,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者产生了强大的震慑。

  对提供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业,新食品安全法从这两个角度做出了空前细致的规定,“新食品安全法专门阐述了对餐饮业过程控制的特殊要求。其中包括: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实施原材料控制要求,倡导公开加工过程及食品原料信息;制定加工、贮存、陈列设备设施,尤其是低温储存设施维护的要求;制定餐饮具的洗消,包括对提供集中餐饮具洗消服务单位的要求;以及制定集体用餐单位的要求。”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说。

  进口食品的从严管控也获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叫好。“对公众关注的进口婴幼儿乳粉已形成了完善的监管体系。”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介绍,我国目前针对进口食品构建起了进口前准入、进口时检验检疫、进口后监管的3道防线。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进口食品风险分类管理等有关配套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

  而针对越来越普遍的食品网购,新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网购食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入网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索赔无门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网购平台先行赔付。

  对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表示,网络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填补了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强化社会共治格局

  “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迫切需要实行社会共治,形成政府、企业、行业、个人等主体多元协作,法律、技术、舆论等治理机制协调整合,从农田到餐桌等环节无缝对接的治理格局。其中,法治具有基础性意义,必须先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大元说。

  在社会共治过程中,“坚守真实与公正”的舆论环境十分重要。经济日报社副总编辑丁士认为,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新闻媒体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食品安全法着重引入了‘社会共治’理念,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也特别增加了一句‘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宣传报道应该真实、公正’。”新京报记者魏铭言说,媒体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一部分,希望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道,努力打造权威、科学、理性的食品安全信息传播平台。

  谣言止于智者。与会专家表示,监管部门、专业机构、新闻媒体、社会组织虽然职责不同,但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理性认知。坚信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携手监督食品安全的科学舆论环境,传播理性声音,有效打击食品安全谣言。

  而对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和普及,法律从业者则应当仁不让。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认为,新食品安全法要走进工厂、走进交易市场、商场、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校园、走进机关单位等,“要针对不同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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