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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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1~5月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通报

2015-06-15 17:20:08 来源: 食安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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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2015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927批次不合格进口食品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于2015年6月15日在京举办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通报了今年1至5月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2015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来自179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监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927批次、4142吨、1275万美元。不合格进口食品涉及79个国家或地区,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了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主管部门,要求其采取措施,保障输华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不合格进口食品几乎涉及所有食品种类,其中主要包括:饮料、糕点饼干、糖类、粮谷及制品、酒类、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干坚果等种类。

  随后,林伟也详述了造成进口食品不合格的多种原因。如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污染物超标等安全卫生问题较为突出,占到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6%。

  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共233批次,主要为:糕点饼干、调味品和饮料中苯甲酸超标,饮料中酸性红超标,酒类、糕点饼干、饮料等食品中山梨酸超标等问题。微生物污染的共153批次,主要为:糕点饼干、饮料、粮谷及制品等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水产品、肉类、饮料中检出沙门氏菌,水产品中检出单增李斯特菌等问题;污染物超标的共44批次,主要为:调味品中砷超标,酒类、糖类中铜超标,乳制品、饮料中亚硝酸盐超标等问题。

  对于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按照有关规定做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

  在通报结尾,林伟更强调,下一步,国家质检总局将以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建立健全进口食品境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进口食品风险分类管理等有关配套制度,完善进口食品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以从严的决心、从严的举措,切实履行好进口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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