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西2批次微生物超标婴幼儿米粉被责令召回

2015-06-10 16:21:45 来源: 新华食品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新华食品北京6月10日电(李楠)国家食药监总局9日公布2015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名单,其中有2批次的由江西省安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米粉因微生物超标被责令召回,生产厂家停产整改。

  据了解,此次抽检共涉及45家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其中发现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包装标签明示值样品。

  依据国家食药监总局1月24日发布的食品微生物污染解读的报道,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是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指示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大肠菌群是用于判断食品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

  中国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研究员阮光峰对新华食品表示,“指示菌超出相关标准限量,虽然不能直接反映出不合格产品可能导致人群健康问题的风险程度,但可以间接反映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

  名单还显示,1批次的由河南济源市源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军宝贝维生素番茄营养米粉因维生素A不合格被通报;1批次的由杭州未来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DHA金枪鱼营养米粉因水分不合格被通报。

  此次通报还有6批次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符合包装标签明示值样品。被通报的主要原因均为营养成分含量与包装标签明示值不符。

  6批次样品分别为2批次的由江西省每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锌钙营养米粉和果蔬宝多维营养米粉;3批次的由江西广来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生元钙铁锌有机米粉、胡萝卜蔬菜有机米粉和蛋黄双歧因子有机米粉;1批次的由江西德其尔食品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骨宝高钙营养米粉。

  对检出不合格样品及不符合包装标签明示值样品的生产企业,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通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不合格食品名单: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批次 江西 米粉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