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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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学生营养要多做“加法”

2015-05-28 16:16:24 来源: 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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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十年不断发展的基础教育,我国几乎所有贫困地区孩子上学的问题已经被解决。眼下,越来越多的家庭乃至全社会都关心的问题是孩子能否在学校吃上热饭,能否吃饱?营养够不够?

  2011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此项政策出台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就是为了解决我国贫困地区孩子的吃饭问题和营养问题。对于这项计划,还有一些人存在疑问。

  4元钱是“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全部伙食费

  从2014年11月开始,中央财政为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了4元。不少人担心,即使涨到4元,可能还是不够孩子一天的费用,甚至不够一顿的饭菜钱。的确,经过计算,要想基本满足儿童生长发育需求的话,按照营养均衡的原则,农村地区小学生一顿营养午餐除主食外,还需要1~1.5两肉类+1两豆腐+3两蔬菜+200毫升牛奶(一盒学生奶),或1.5~2两豆腐+1个鸡蛋+3两蔬菜+200毫升牛奶(一盒学生奶)。这样计算下来,一顿午餐就需要花费5元左右。如果仅靠国家补贴的4元钱,还真是不够。

  国家在制定4元钱这个标准时,经过了反复研究,将4元钱定义为“营养膳食补助”,而非政府全包的伙食费。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出台的初衷来看,政府负责的主要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营养改善问题,家庭仍要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但不少家长以为政府提供的这4元钱是为学生提供一顿“免费午餐”,因此把养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推给了学校,这是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误解。从本质上看,政府提供4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是想在孩子们原有膳食营养的基础上“做加法”,使他们的营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家长不能因为政府的参与而做起了“减法”,把家庭原来承担的孩子伙食费“节省”了,即产生了专家们所说的“挤出效应”,这样一来的直接后果是,孩子们不仅没有得到营养改善的理想效果,其营养反而还不如以前了。

  国家为何不能全包贫困地区孩子伙食费

  一是从目前国家的财力条件上来看,我国经济尚处于不发达阶段,每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资几百亿的资金用于营养改善计划已属不易。二是从国内外的实践经验来看,要达到改善孩子的营养状况、保证健康成长的目的,必须通过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比如,陕西“蛋奶工程”一天需要的两元钱就是由政府和家长共同分担,而湖南邵阳县的学生午餐“3+2”就是国家补助的3元钱加上家长负担的两元钱,共同为孩子提供一顿营养全面的午餐。从上述地区的实施效果来看,家长分担比不分担要好一些。再比如,即使在一些财力雄厚的发达国家,也没有对所有学生实行免费供餐。在日本,家长要负担学生的部分餐费,比例为51.6%。美国的学生餐也并非由政府全部买单,只有家庭收入在贫困线130%水平以下的学生,才能享受免费午餐;在贫困线130%~185%的学生只能享受低价午餐;在贫困线185%以上的学生则必须全部自费。

  今年,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四年,这项国家政策还会继续执行下去,并不断完善。很多家长和老师都反映,学生吃了营养餐后,体质比原来强了,上课更认真了,学习成绩也比原来好了,这些都说明我国学生营养改善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今后这样的“加法”还要不断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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