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食品”真的“天然”?
2014年11月26日,夏威夷的一处法庭通过了一场关于“天然食品”标注的诉讼和解。这一系列诉讼指控嘉吉公司的甜味剂产品Truvia宣称“天然”误导了消费者。双方达成和解,嘉吉公司付出610万美元,但保留宣称Truvia为“天然甜味剂”“天然无热量甜味剂”的权利,只是需要在产品标签上用星号加注,邀请消费者去他们的网站上阅读《问与答》,以此来“全面了解该产品如何生产的,以及为什么嘉吉认为它是天然的”,并且在产品说明中去除“(生产过程)类似冲茶”的用语。
这些诉讼指控嘉吉宣称“天然”是不实信息,最后的和解方案是嘉吉赔钱,但又可以继续保留这一宣称。为什么会有这种看起来“自相矛盾”的结果?嘉吉公司的这个Truvia甜味剂,到底是不是“天然”的呢?
原告方认为,Truvia中有两种成分:甜菊提取物和赤藓糖醇。虽然甜菊提取物是从天然植物甜菊的叶子中提取得到的,但是提取和后续的处理过程使得它无法再被当作“天然产品”。而赤藓糖醇则是把转基因玉米中提取出的淀粉通过酶水解,再通过微生物发酵而得到。这样得到的产品赤藓糖醇,更是“合成产品”而不能称为“天然产品”。
虽然嘉吉付出了610万美元与原告和解,但是他们并不接受原告的指控。他们认为,甜菊提取物来自于天然原料;赤藓糖醇由酵母发酵产生,生产过程跟葡萄酒、啤酒和酸奶一样是天然的;虽然玉米淀粉可能来源于转基因作物,但它只是酵母的食物,就像玉米是奶牛的食物一样;因为使用的酵母跟奶牛一样是天然的,所以它生产出来的赤藓糖醇就跟奶牛生产出来的牛奶一样,也是天然的。
这起诉讼之所以没有“胜方”,也没有“败方”,是因为双方对“什么是天然”的问题各执一词,互不认可,仅仅是通过妥协和解避免了由法庭作出胜负裁决。
这不是关于“天然食品”争端唯一的官司。2013年,还有三起含有转基因玉米的食物宣称“天然”而被指控的诉讼,受理三起诉讼的法庭分别要求FDA就此作出判断。2014年1月6日,FDA统一回复,拒绝了这一要求。FDA指出,他们没有对“天然”作出正式的定义,只对食品标签中使用“天然”的意思做了一个说明:食品中没有添加通常不存在的人工或者合成的成分(包括各种来源的色素)。
FDA还解释了为什么拒绝对“天然”作出正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将牵涉到社会各方面,比如消费者组织、工业界、其他政府机构等,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在与美国农业部的沟通中,双方都认识到:对“天然”的任何定义都会超出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范围。比如说,如果要对它作出正式定义,就需要考虑各种其他因素:相关的科学、消费者的倾向、消费者从定义中所感知到的信息、转基因之外的各种食品生产新技术(比如化肥、促生长药物、繁育技术等)、数不清的食品加工技术(比如纳米技术、热处理技术、灭菌技术、辐照技术等)。要对它作出定义,需要公众参与,而如此繁复的因素,FDA也无法保证参与的各界能对现行的做法形成修订,或者根本就无法形成一个定义。再考虑到FDA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没精力来处理这个麻烦(而不重要)的事情,FDA明确拒绝就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是否可以标注为“天然”作出决定。
美国的肉类和禽蛋产品是农业部监管的。他们对于“天然”的使用有一个说明:不含有人工成分、添加色素、只进行过轻微处理。所谓“轻微处理”是指加工处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食物状态。在使用“天然”标注时,还得必须同时说明上述“天然”的含义。
不管是FDA还是USDA关于“天然”的说明,都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本身的内容也很含糊,这也就导致了不同的人、不同的机构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使用“天然”一词。而有的人觉得别人的使用对自己造成了误导,也可以去起诉指控,然后双方到法庭上去争吵。
除了英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对于“天然”有稍微明确一点儿的界定,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它都没有明确的定义。中国也在这大多数之中——也就是说,人人心中都可以有自己的“天然食物”的定义,商家营销中所说的“天然食品”,未必就是营养师所说的“天然食品”,也未必就是你心中所想的“天然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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