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行业提示:进口食品前先查询产品标准

2015-05-18 15:33:20 来源: 中国国门时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明确指出: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国家卫计委的上述《说明》公布后,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对相关产品的监管,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以及含有此类物质的产品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

  近两年来,国家卫计委相继明确了鱼肝油、薰衣草、大豆异黄酮等物质不属于普通食品,对进口食品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以往进口记录,在进口花草茶中,配料中添加薰衣草的情况时有出现,在此,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进口食品应事先查询产品标准,对无明确标准要求产品及无法判定是否属于新食品原料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国家卫计委申请明确相应标准或开展相关安全性评估,以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前先 标准 食品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