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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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猴仿费列罗立体商标被罚190万 视觉造型雷同

2015-05-14 15:06:55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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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工商昨天披露,上海金丝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意大利费列罗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仿冒其立体注册商标,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1936874.85元。据悉,这是上海告破的首例立体商标侵权案,也是沪上近年来行政处罚金额最高的商标侵权案件。

  金丝猴公司自2013年11月起生产巧斐罗榛果威化巧克力,其造型为“金色褶皱锡纸球状包装+顶部白底心形小标贴+咖啡色底托”,与费列罗巧克力“金色褶皱锡纸球状包装+顶部白底椭圆型小标贴+咖啡色底托”的外形近似,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至案发,金丝猴公司共销售侵权巧克力22667箱,尚有库存23箱,非法经营额共计4304166.34元。

  所谓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等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比较知名的立体商标有劳斯莱斯车头的飞翔女神、酒鬼酒的酒瓶、麦当劳线条非常圆滑的大M等。

  虽然国外的立体商标不少,但上海目前的立体商标几乎没有。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林海涵介绍,立体商标关键是要有“显著性”。简言之,就是要带来超出产品属性之外的新视觉印象,让公众看到商标就能联想到对应的商品。

  “其实,许多商品的外包装就是很有潜力的立体商标,但企业没有意识,常常更换包装,没办法固化下来。公众也无法在产品和包装之间形成关联,也就形不成申请注册商标必需的显著性。”林海涵指出,加多宝和王老吉的“红罐之争”,没有走立体商标侵权的途径,而是围绕装潢权归属展开诉讼,这体现出企业对立体商标的认知仍十分有限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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