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将于下月24日起执行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新版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对指导我国食品安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食品生产企业应及时收集新版标准并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优化生产工艺,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建立健全新的食品生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新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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