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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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修订通过 剧毒农药禁用于蔬果茶叶等

2015-04-24 16:33:28 来源: 新京报即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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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下午15时许,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此前,提交大会审议的三审稿中针对农药的提法是“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对三审稿,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

  因此,上述规定又更严格了一些,改为“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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