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难在哪?
时下谈及食品安全问题,“追溯”可谓热词。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二审稿中,也出现了“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的条款;《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今年有望颁布施行,届时,市场上十大类食品和农产品的“身世”将可追溯。
其实,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追溯概念早已有之。施行了近六年的《食品安全法》就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查验所采购食品的合格证和供货者的许可证,还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详尽的标签标识供查看。但追溯概念却是最近一两年才“红”起来,这背后反映出一个严峻现实:食品产业盘子越做越大、产业链越拉越长,传统监管手段越来越难应对,这导致公众对食品安全现状的不安感膨胀,对食品信息透明真实的要求越来越高。比如一棵菜,过去只要知道从哪里批发来的,现在要知道哪块田里种的,还要知道谁种的、用什么种的、农药残留多不多、重金属超不超标等。
必须看到,受限于生产流通环节的经营现状,目前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仍存在不少障碍。就拿生产经营方来说,一些企业的台账停留在手写水平,字迹潦草的,能看出上一级供应商是谁就算不错了。至于账面是否动过手脚,连监管部门查验起来都费劲,普通消费者更无从分辨。
此外,打造透明真实的追溯体系,还要迈过消费习惯、产业特征和投入成本等诸多门槛。比如淡水鱼,消费者有活杀烹饪的习惯,难以接受预包装的冷鲜鱼,这就导致淡水鱼无法形成有规模的定点屠宰和包装环节,而来自“五湖四海”的淡水鱼便跳过这一环节,销往各农贸市场,对日后相关信息的追溯形成挑战。业内有人提出效仿猪耳标,在鱼鳃上插电子标签。可这样做增大成本,又非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目前也只能是纸上谈兵。
不过,纵有万般难处,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已成共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担负起维护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而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也要积极参与。当务之急,政府部门应当打破各部门在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上的监管信息垄断,建立统一平台,让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分享各自掌握的信息,从而避免追溯概念当红下,各类追溯平台“一窝蜂”重复建设,不但导致资源浪费,而且各个封闭的追溯体系,也会形成新的信息壁垒。
更重要的是,追溯平台要以人为本,应当设立简便快捷的窗口供消费者查询。否则,一个没有消费者愿意用的追溯平台又有何意义?不以公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只有监管部门和企业参与其中,那只能叫监管平台或企业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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