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全程追溯制度
近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王明雯委员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制度。
修订草案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追溯体系。
王明雯建议将“国家建立食品全程追溯制度”修改为“国家建立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制度,实行批次管理”。同时规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保证食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鼓励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体系。
其理由是:对食用农产品应建立全程追溯体系。从本法对食品的定义可以看出,食品不包含食用农产品。因此,有必要单独增加关于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的规定。另外,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的具体要求可以在实施办法中进行规定。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做法,对提高食品监管水平与效率,保证食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理应加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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