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检查进口食品 进口奶粉无中文标签要下架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对市场上的进口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奶粉包装没有中文标签,而有的奶粉上的中文标签是繁体字,执法人员称,这些奶粉都不合乎规定,统统要求下架。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位于民主园湖路口的一家奶粉专卖店。店里销售着几十款不同品牌的婴儿配方奶粉。执法人员很快在货架上发现商标为“hipp”的德国进口奶粉外包装没有任何中文标识。老板称,他们的奶粉是纯进口的,都是他们从广东、香港两罐两罐带过来的。当执法人员追问,进货时有没有凭证或凭据?老板坦言只有发货单,或直邮时的相关凭据。
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尚不能说存在质量问题,只能说老板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销售奶粉。而且没有进口标示的奶粉,有可能存在走私、国内自己伪造罐装等各种情况。国内正规的渠道销售的进口奶粉肯定有中文标识;缺乏中文标识,说明在进货过程中,某一个环节肯定存在违法行为。由于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药部门已经对没有中文标识的奶粉全部进行查扣,再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做出相应的处罚。
随后,执法人员还对祥宾路上的香港岛和水晶城丰润家超市进行检查。在香港岛的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一款“港版”的婴儿配方奶粉,包装上的中文标识都是繁体字。执法人员称,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要求使用的是规范汉字,如果食品上标签上仅有繁体字而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规范汉字,这样的食品也是不合法的。
南宁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梁维运称,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基本上是非法进口的,非法进口的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未经检验检疫,质量状况没有保障。《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口。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打击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或者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肉类,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发现非法进口的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后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温馨提醒
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有两误区
南宁市食药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梁维运提醒市民:消费者对进口食品一般有两个错误观点:
一是盲目迷信,认为全是外文的食品代表正宗原装进口,消费起来有面子;
二是认为原包装上如果印制有中文一定是分装的,不是原装进口。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
购买进口食品时应该注意:
一是选购进口食品首先要看标签。标签中文和外文内容要相对应,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是看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市民在选择进口产品时,可向经销商查看“进口食品卫生证书”,该证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合格后签发的,证书上注明进口食品包括生产批号在内的详细信息,就像进口食品的“身份证”。
除此之外,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经营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如果发现食品的包装破损、图案印制粗糙、封口处有再加工的痕迹,或者生产日期、保质期处有涂改粘贴痕迹,最好慎重购买。
另外,提醒消费者和经营者:进口食品的中文标签要求使用的是规范汉字,如果食品上标签上仅有繁体字而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规范汉字,这样的食品也是不合法的。
为什么进口食品要贴中文标签?
执法人员称:由于没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对食品的配料、成分、贮存条件等信息不了解,比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无法识别可能买到过期食品。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会由于对贮存条件不清楚而因储存不当造成安全隐患;如果食品中含有致敏物质的,过敏人群可能会由于看不懂提醒信息而误食带来不适等等。
非法进口的食品的生产者基本上没有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生产者的资质没有保证,消费者甚至可能购买到来自疫区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消费者对食品的质量信息无法知晓。非法进口的食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不规范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比如可能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可能在运输途中遇到污染,可能会不按照贮藏条件运输而产生隐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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