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全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
一、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情况
(一)进口数量快速增长。据WTO数据统计,2013年我国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总额排名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进口市场。据国家质检总局数据统计,201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 104.2万批(货物批,下同)、3514.1万吨、482.4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9%、7.3%和3.3%。2005-2014年的10年间,进口食品贸易额增长4.3倍,年均增长率达17.6%(图1)。
图1. 2005-1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
(二)进口来源范围广泛。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来源地更加国际化。2014年,我国从192个国家或地区进口食品,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欧盟、东盟、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俄罗斯、阿根廷和韩国,共397.8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82.5%(图2)。
图2.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来源地情况
(三)进口种类十分齐全。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的品种几乎涵盖了全球各类质优价廉的食品。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食品种类分别为:乳制品类、油脂及油料类、水产及制品类、肉类、粮谷及制品类、酒类、糖类、饮料类和其他加工食品类和罐头类,共453.4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94.0%(图3)。其中: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进口量分别达到854.1万吨、149.9万吨、279.2万吨、334.8万吨,进口食品安全与消费者健康安全越来越息息相关。
图3.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种类情况
(四)进口口岸相对集中。近年来,我国进口食品的口岸越来越多,但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2014年,我国有481个口岸进口食品;但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口岸分别是:上海、天津、广州、青岛、大连、深圳、苏州、北京、厦门、泰州,共375.7亿美元,占我国进口食品贸易总额的77.9%(图4)。
图4.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口岸情况
二、2014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进口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多年来,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一直保持稳定,没有发生过重大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2014年,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加大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力度,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79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共3503批、2.4万吨、3268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61.9%、209.1%和37.9%(图5)。进口食品贸易量迅速增长和检验检疫机构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是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和数量增长的主要原因。
图5.2010-2014年我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情况
(二)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主要种类。2014年,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10位的种类分别为:糕点饼干类、饮料类、粮谷及制品类、糖类、乳制品类、酒类、调味品类、水产及制品类、其他加工食品类、干坚果类,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84.1%(图6)。
图6. 2014年我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种类情况
(三)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主要来源地。2014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79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口食品中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其中不合格进口食品批次列前10位的来源地分别为:欧盟、中国台湾、东盟、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和土耳其,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0.4%(图7)。
图7. 2014年我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来源地情况
(四)不合格进口食品的主要原因。2014年,不合格进口食品涉及17类不合格原因,列前10位的不合格原因分别为: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微生物污染、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污染物超标、包装不合格、未获检验检疫准入、货证不符、农兽药残留超标等,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97.5%(图8)。安全卫生问题中,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污染物超标较为突出,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0.9%;非安全卫生问题中,品质不合格、标签不合格、证书不合格较为突出,占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总批次的46.2%。
图8. 2014年我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不合格原因情况
不同种类进口食品的不合格原因有所不同,乳制品、水产品、蜂产品、干坚果和糕点饼干等进口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增李斯特菌、副溶血性弧菌等有害微生物污染,饮料、粮谷制品和蜜饯等进口食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苯甲酸、柠檬黄、山梨酸钾、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超标或超范围使用,酒类和粮谷制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铜、铁、铅、铝等重金属超标,进口食用油脂及油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黄曲霉毒素超标,进口肉类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莱克多巴胺等兽药残留超标。
三、我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制度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来抓。经过多年努力,质检总局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际共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各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一)进口前严格准入。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一是对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其产品准许进口。2014年,共对64个国家的36种食品进行了管理体系评估。二是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查,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准予注册。截至2014年,共累计对肉类产品、乳制品、水产品、燕窝等产品的14465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注册。三是对输华食品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实施备案,落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主体责任。截至2014年,共备案境外出口商76782家,境内进口商19108家。此外,还对输华食品国家或地区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回顾性检查,对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等。
(二)进口时严格检验检疫。一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口岸检验检疫,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准予进口;不符合要求的,依法采取整改、退运或销毁等措施。2014年,共对3503批次不合格食品实施了退运或销毁措施。二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监控,每年制定并实施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计划。2014年,对44种进口食品中161种有毒有害物质开展了风险监控。三是对进口食品严格实施风险预警,对口岸检验检疫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布风险警示通报,采取控制措施。2014年,共发布81个进口食品风险警示通报。
(三)进口后严格后续监管。一是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的进口与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追溯体系,对不合格进口食品及时召回。二是实施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良记录制度,加大对违规企业处罚力度。2014年,共31家境内外企业被列入进口食品企业不良记录名单。三是实施进口商约谈制度,敦促进口商履行好进口食品的主体责任,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四、我国进口食品安全国际合作情况
食品安全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保障全球食品安全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角戏”,只有加强各国(地区)之间的合作,构建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才能共同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是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目前我国是CAC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两个委员会的主席国,在WTO、CAC、OIE、IPPC等国际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积极作用。质检总局将继续推动食品安全多边合作,共同遵守好国际规则。二是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截至2014年,质检总局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共签署了189个食品安全合作协议,要加强双边合作,共同履行好合作协议,各负其责,保障全球食品安全。三是加强政企之间的合作。2014年,质检总局成功地举办了APEC食品安全政企高层对话。今后,将继续推动政企合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做好食品企业的服务者,让更多优质安全的食品走出去、输进来,促进全球食品贸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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