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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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发生致人死亡事故须在24小时内召回

2015-04-02 16:32:29 来源: 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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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明确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针对食用后已经或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企业应实施一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的食品,企业应实施二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企业应实施三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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