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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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上为何不见“过敏原”

2015-04-01 09:34:14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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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女儿因为吃的饼干包装上对“过敏信息”标注不清,在吃过之后发生过敏现象。为什么商家不将致敏原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

  2013年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就增加了对食品中可能含有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专家称,食品包装上进行过敏原标注,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服务性。

  记者探访:多数人不在意

  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8岁的女儿对花生过敏,平时很注意避开花生类食物。近日突然起红疹之后,经医生检查发现,原来女儿过敏,可能是吃的饼干中有花生类元素。

  记者随后走访两家大型超市,随机查看了近二十多种食品饮料,发现其中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的很少,且以进口食品为主。其他大多都只标注了如乳糖、植物油、小麦粉等配料信息。记者注意到,中间有的写明了芝麻、核桃、蛋制品等成分,却没有过敏原字样的标注。还有的写了牛奶、大豆、蛋类等信息,却没有任何警示提示,过敏原信息被以各种形式遮掩。

  “这个过敏原信息,之前还真没有注意过。”当记者拿着一款标注有“过敏原信息”(如图)的巧克力向市民询问时,罗小姐这样回答。

  随后,记者又随机采访了14位市民,其中11位对过敏原信息的标注并不清楚。“主要会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最多就再看看脂肪热量。”李先生说,身边也有朋友有过敏史,但也很少注意包装上过敏原信息。

  不过,15位受访市民均认为,过敏原信息对相关消费者有很重要的提示作用,不管大家有没有注意,都应该标注出来。

  对于没有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的问题,记者致电一家饼干公司的客服人员,对方称厂家按照要求表明配料表和可能含有的过敏元素,并未违反相关规定。

  业内回应:标注意义重大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食品标签必须标注营养成分,同时建议企业配料表相邻处标注其中可能导致过敏的致敏原信息,主要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花生、蛋类及其制品等8种物质。不过,这一“建议”并非强制要求。

  “我们国家的过敏人群相对来讲仍是较小群体,尽管〈通则〉中没有强制性要求标注过敏原信息,但却对过敏患者的预警提示意义重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营养科主任技师左学志认为,有过敏史的患者也许在选购食品时会注意,但可能导致人体过敏的元素不计其数,会有消费者不知道的盲区。而食品加工中可能带有的过敏元素也非常多,厂家无法一一标注,更应该将可能产生过敏的信息尽量清楚标注为好。

  左学志说,人体过敏的症状小到起疙瘩,大到抽搐休克,伤害无法估计,所以过敏原信息对相关消费者的提示和服务意义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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